浙江省考生的报考
2016-06-02 | 来源:招就处 | 关注度:927
普通类专业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
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一)平行录取办法。
根据实考人数的一定比例,按照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下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分段办法。分三段,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90%确定。
(2).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3).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
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经学校申请,可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4).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
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
(5).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确定。考生高考总分
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
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三位一体考生:
普通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 + 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 + 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公式:
1个A=15分,1个B=9分,1个C=3分,D不计分,总分150分。
艺术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 + 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40% + 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高考总分为高考综合分,含文化总分及术科成绩。
三位一体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科技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由于不同类别采用不同的综合测试,因此考生不得跨批次和类别填报。当填报志愿人数不到招生计划的110%时,则只能录取填报人数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