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科技大学华侨港澳台学生联招计划
2024-06-18 | 来源: | 关注度:3,839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见下表
序号 |
专业(类)名称 |
计划数 |
类别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理工 |
2 |
软件工程 |
1 |
|
3 |
数字媒体技术 |
1 |
|
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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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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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商管理类(含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市场管理、国际商务) |
1 |
文史 |
7 |
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摄影) |
4 |
艺术 |
部分专业按类招生,录取后根据相关规定分流到专业就读。录取学生就读地点同其他相同专业普通本科生就读地点一致。
二、报名和考试
报名和考试要求见《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以邮政快递的方式邮寄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见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邮寄本人近期作品到学校,艺术作品形式不限(可选素描、色彩、速写一样或几样作品),学校评审合格后会通知考生并在本科招生网公告专业是否合格,合格考生可被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
三、录取
根据联招办工作进程,计划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证明)核验作为入学后新生复查的内容,由我校按有关规定进行。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被录取的学生须持加盖浙江科技大学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具体事宜见《浙江科技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新生入校后,学生须进行身体复查以及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別行政区、澳门特別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浙江科技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规定》、《浙江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进行管理,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五、其它
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的收费标准,与浙江科技大学其他普通本科学生收费标准一致。其他未尽事宜以《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为准。
六、联系方式
浙江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 邮政区号:310023 联系人:王德栋 郭增勇 电 话:86-0571-85070165 、 86-0571-85070365 QQ群:559354747 755852051
咨询邮箱:zsb165@zust.edu.cn 网址:http://zsb.zust.edu.cn 微信公众号:浙江科技大学招生